成立背景 青山寺業權事宜,經歷數十年的訴訟聆訊,於1998年正式判決。(法庭判令) 其後就有關管理人安排的糾紛,於終審法院聆訊。根據高等法院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的判令,青山寺為一公眾寺院,並成立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,以信託形式管理青山寺及其財產。
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成立秘書處,以協助處理青山寺的事務。並於二零零四年九月十日,正式接管青山寺。(信託管理計劃書)
理事會宗旨 青山寺慈善信託理事會的宗旨是「弘揚佛法,推動善業」,積極推動社區慈善活動。